缅北诈骗犯为什么抓不到?其实没那么简单

最近缅北事件很热,各种蹭热点的内容,多数还是为了蹭个流量,没啥营养。存在就当它合理吧,毕竟这样子一哄而上,也让万千国人提升了防骗意识,算是好事。

官方数据显示,60%对中国人的诈骗都集中在缅北、柬埔寨。大家越扒越细思极恐的时候,不禁义愤填膺:明明一大堆骗子,就在缅北、柬埔寨这些地方,为什么我们的警察叔叔,不去把他们抓回来呢?

其实,我们的警察叔叔也想啊,但是实在是有难言之隐啊!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这些难言之隐吧

  1. 中国警察可以去外国抓罪犯吗?
  2. 港片里牛哄哄的国际刑警,为什么不帮我们抓罪犯?
  3. 中国人在境外骗中国人,怎么处理?
  4. 外国人在境外骗中国人,怎么处理?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中国警察可以去外国抓罪犯吗?

每当有热点,我国网民就集体当侦探,于是相关的短视频网红们,老底子都被翻遍了。佳润的原名是啥,柬埔寨90后手上是什么红色,小6是男是女,小婷婷两年前撩过谁…还有萍萍、小娜娜、冰冰、双姐姐…反正文案都是:我们缅北美女很多,还不嫌弃你没钱,只要你敢来,肯定能找到美女做老婆,可能还不止一个哦~

但是扒来把去,也没有看见我的警察叔叔有什么行动?当然了,警察叔叔有什么行动,肯定不会提供公开。

在法理上,根据海牙国际公约,军警人员以公务身份,进入他国境内从事职务行为的,属于侵犯他国主权。所以,不只是中国警察不能到他国抓人,别国的警察也不能到中国抓人。

当然了,中国警察能不能去国外抓罪犯,也取决于两国关于跨国执法合作的协商。如果没有合法的跨国执法许可,我国警察出国后,身份就不是警察了,相当于一个外国游客,是不能进行抓罪犯这种执法行动的,应该由对方警察去抓捕,然后走遣返或引渡回国等程序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因为本国法律只在自己的领土上有效,跨国办案要拿出充足的犯罪证据,给对方对等的警察部门,要是证据不足,或者嫌疑人的行为在藏身国不算犯罪,或者两国之间协作协议不健全,更有甚者,人家压根就是想包庇,就那麻烦了。

其实在国内,公安要异地协作办案,都是有严格的规范的。不是像刑侦剧里面,电话一打:老同学啊,我们的嫌疑人跑到你辖区了,我们马上去抓捕,给你打个招呼啊!

国内异地办案尚且如此,何况跨国呢?外国的警察说来抓人就抓人,打主权国家的脸呢?这种恬不知耻不尊重他国的事,只有漂亮国能做得出来!漂亮国的FBI,在美洲横行无忌,无视他国主权,这种行为就已经是犯罪了。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真正跨国办案,是在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》框架下协商的。不过在处理这类有组织的跨国犯罪集团,周期特别长,因为涉及到两国甚至多国的众多部门协商、合作、分工、走法律程序等等。

一般会先派“前方小组”去做情报搜集,即便是前方小组,也不是一张机票一买,飞出国就开始去找眼线了,那也是电视剧。

通常会由公安部授权,然后走外交渠道,由我国驻外大使馆牵头协调开展工作。跟我国关系好呢,对方配合得好,效率就高。漂亮国的小弟要去俄罗斯抓乌克兰亲俄人员,俄罗斯会给面子配合吗?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像我国,逃往美加澳三国的最多。为啥呢?因为只要有钱,移民简单,钱也好洗,最重要的,跟我们不签引渡协议啊。想通过外交互惠协助,可以啊,等钱花完了再带罪犯回国吧,还省牢饭!

所以这几个盎格鲁·萨克逊流氓,什么跨国法律框架、什么跨国合作条款、什么跨国合作模式,他们不喜欢的,统统不理会。万一他们觉得这个人有利用价值,可以玩点操作,还会得寸进尺讲条件恶心人。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《战狼》很多人都看过,罪犯逃到国境线,只要出境了,我们就不能追捕了,现实是这样的。哪怕在国内向他开枪也不行,只能朝天鸣枪示警,哪怕这个歹徒枪毙他一百次也不解恨。

不过边境线又没有监控,悄悄地打枪捞回来不行吗,美国对墨西哥就是这么干的?当然不行,警察能知法犯法吗?执法者,代表的就是法律,何况是在边境,代表的是一个国家!

其实我国在跟外国进行国际合作方面,是很困难的,因为我国警察行动效率是全球最高的,到了外国,关系好的国家,能积极配合,要是关系普通,或者像漂亮国这种,能磨洋工气死人。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以前签引渡条款,执行起来是很麻烦的,所以我们至今也才签了三五十个。因为各国法律法规都不一样,所以执行起来繁琐,周期也长。于是这就成了个样子,现在不管签没签引渡条款,直接坐下来谈判,一事一议!

强盗的肚子里,是各种小九九。所以签证拖几天,联合制定计划拖几天,等一套程序走下来,罪犯都从瑞士游山玩水到瑞典了,又得重新走流程。所以我国跨境执法,都是“前方小组”长期布控摸排情报,人怎么出去的?护照怎么办的?是不是多重国籍,还有哪国护照?藏身在哪里?跑出去后怎么生活?现在有什么兴趣爱好?…..大量的铺垫工作、取证工作做完备了,最后多国联合突然袭击,然后迅速带回国,避免横生枝节。

这就是正义会迟到,但是不会缺席!所以现在跳得正欢的一些蚂蚱,你还担心冬天冻不死它吗?

港片里牛哄哄的国际刑警,为什么不帮我们抓罪犯?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我们多多少少,都被港片里的国际刑警种过草。我小时候就想,长大了当一个女国际刑警,感觉酷毙了,做梦都笑醒!

其实,我们又被电视剧骗了!港片里,动不动就拿个工作证一晃:我是国际刑警,请你们配合我的工作,飞檐走壁,百步穿杨!动不动证件再一亮:你的车征用一下!这不仅喧宾夺主,而且可以算盗抢了。只有具备执法权的本国警察,在紧急状况下,才可以临时征用民用车辆。

国际刑警组织办事人员,确实有专用的护照和身份证,但这东西实际上相当于一个VIP贵宾卡,优先安检、优先通关、免签落地签便利点而已。要是到俄罗斯是这个玩法,监狱餐都吃几顿了!

其实根本不存在国际刑警这个警种,准确地叫国际刑警组织,是在各个成员国之间进行协调的机构,真要要抓捕罪犯,一是要得到当事国许可,二是必须和当事国警方合作,不能单独执法,没有执法权。试想一下,一个外国警察,跑到另一个国家直接去抓人,国家主权颜面何在啊?

所以国际刑警组织,真正的职责就是,有问题了协调,有情报了共享,真要去开展行动,顶多也就是去当参谋。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我们国家1984年加入该组织,加入了就可以发布“红色通缉令”。但是我们国家帮人家很是积极高效,人家帮我们倒不是很利落。

为什么国际刑警组织不是万能的呢?来看看他们谁给他们发工资就明白了。

除了成员国交会员外,一个国家要获得情报是要服务费滴,要加班了,不能白忙活!最后就是外部赞助。比如万宝路说,我赞助1000W,然后组织就默默地,多安排人协助打击烟草走私。然后走私集团再赞助1500W……然后…

虽然听起来这么不堪,不过在打击跨国犯罪,还是能起到作用的,瑕不掩瑜嘛。毕竟要比大小,除了联合国,就是国际刑警组织了。

我们平时能听到的“红色通缉令”,就是出自国际刑警组织。但这东西,又不是强制执行的,所以我国还有几十个“红通”逍遥法外。除了“红通”,还有“蓝通”“黄通”“黑通”“橙通”“紫通”,这些基本就是公开发布一下信息了。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但国际刑警的红通,还不如我们国家公安部发布的“红通”有效。国际刑警组织红通归案率多年不到20%,我国“红通”归案率是他们好几倍。

国家有力量,行动才有效率!在办案能力方面,我们的警察叔叔绝对的全球第一,远胜过国际刑警。

鉴于这种能力的悬殊,我们基本不许可国际刑警组织入境执法。因此国际刑警在我们国内存在感是很弱的,再说脑子得进多少水,犯罪了往中国大陆跑?就算有零星头铁的,国际刑警组织代表还没到,我们已经把罪犯抓好送到机场了。妈呀,人家出个公差在飞机上还在计划着,到中国因公旅游多玩几天,结果这才下飞机直接就得押解犯人返程,旅游计划全泡汤了!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中国人在境外对中国人犯罪,怎么处理?

现在缅北、柬埔寨等地,对中国人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的,多数都是中国人,但他身在境外,怎么处理呢?

只要被害人是中国公民,这些诈骗分子无论在哪里,都适用中国的法律。就是说这些诈骗犯,结局是可想而知的。但是为什么会面临当前这样的局面呢?这里面涉及到跟我们国家阳奉阴违的某个“保护伞”,我下一篇文章专门分析。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对于这种异地罪犯,我们国家处理起来,一般是4种手段:引渡遣返异地追诉劝返

引渡大家听名字就知道,给他们逮回来,回国审判。但是引渡这个事,跟公交车上让座一样,都是成年人(主权国家),让座是情分,不让座是本分。泼皮老大爷嫌没人让座,直接做小菇凉腿上,这种事只有漂亮国做得出来。主权国家没有义务同意引渡,主要看国家间谈判和国家实力。小不丁点的罪犯,一般就无暇顾及,都是先解决重点对象。

遣返呢,相当于曲线救国。我们证明这些罪犯非法入境、非法移民等罪名,这样他们就没有合法身份了,只能遣返回国。

异地追诉呢,就麻烦点。举个例子,我们警方提供证明,证明不男不女的小6,她投资移民柬埔寨的钱,是诈骗的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王伟公民,让柬埔寨判刑,然后再协商到中国服刑事宜之类的。

最后就是劝返。也就是我国去年全国范围发起的滞留缅北人员劝返行动。现在拒不回国的,要么是顽固份子,要么就是又开始穿尿不湿了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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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国人犯罪,怎么处理?

如果老外在境外对中国人犯罪,比如殴打在境外的中国人,或者电信诈骗在国内的中国人,都可以按照我国刑法处理。就是说不管在哪里,只要是对合法中国公民犯罪,就适用中国的刑法。

当然在境外,按照所在国的法规处理也行,看找哪国报警更合适。如果到国内报警,还存在怎么把犯罪的老外,弄回国内审判服刑的问题。

如果反过来,中国在外国打老外,在哪里打的,就按哪里的法规处理,我们的刑法就不适用了。万一受害者是第三方国籍,他还可以回他的国家报警处理。那就更麻烦了。

我们国家的警察还不去缅北把诈骗犯都抓回来?其实没那么简单

美国嫌疑犯被我国警方遣返

一般来说,自己国家的公民在外国犯罪了,是不会让别国审判的,都是要面子的!因此遇到这类犯罪事实,这就要看国家实力了!更多时候,对于穷国弱国,审判对本国公民犯罪的外国人,虽然条件是具备的,但实际上办不到,没办法,这就是丛林法则,弱肉强食。

多年前的“湄公河惨案”就是实际案例。犯罪集团在境外对中国公民犯罪,在中国、老挝、缅甸、泰国四国警方的协同作战下,多名罪犯被逮捕,移交给了中国法院进行判决,最终枪毙!实际上四国都可以引渡到本国处置,最终是中国审判处决,这也体现了我国的国力!毕竟真正的幕后主使,是漂亮国嘛。

秋天的蚂蚱,哪怕蹦跶的欢乐,也是过不了冬的,我们拭目以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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